根据交通运输部官方网站发布的信息,24日,交通运输部正式发布了关于春季农业生产服务保障的通知。该通知强调了疫情防控和保障流通的重要性,要求重点关注关键领域和关键环节,采取多种措施,全力确保农资和农产品的运输服务,为春季农业生产提供坚实的支持。
精心进行春季管理和春季耕作,对于保证粮食产量的稳定增长以及确保粮食和关键农产品供应的安全性,具有不可忽视的重要性。要把抓好春季农业农村工作作为全年经济社会发展的重中之重来抓。目前,某些地区的疫情防控措施仍在逐步加强,一些公路和水路的通行受到了阻碍,运输车辆司机根据当地的防疫规定进行了长时间的隔离,这导致农资、饲料、农药等的“最后一公里”运输受到了阻碍,蔬菜、家禽等“菜篮子”产品的流通也受到了阻碍,终端配送也遇到了困难,这些都对春耕生产造成了很大的影响。
加大运行的监控力度,确保道路网络畅通无阻
(一)确保骨干道路网络作为“大动脉”的流畅性得到巩固。坚决遏制货车超员超限超载现象继续蔓延势头。我们必须严格执行全国保障物流畅通促进产业链供应链稳定的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并严格执行《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关于切实做好货运物流保通保畅工作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22〕3号)以及《交通运输部关于进一步统筹做好公路交通疫情防控和保通保畅工作的通知》(交公路明电〔2022〕77号)和《交通运输部关于切实加强水路运输保通保畅有关工作的通知》(交水明电〔2022〕78)的要求。我们的目标是持续巩固全国高速公路收费站、服务区和港口码头、航道船闸的关闭、关闭、自查自纠工作的成果,并防止其反弹回潮。一要加强组织领导。我们应当与公安、卫生健康等相关部门紧密合作,确保高速公路防疫检查点的科学和合理布局。对进入高速通道通行的所有货车实行电子监控管控。为了避免高速公路主线出现拥堵,防疫检查点应被安置在收费站外的广场和其他区域,并与出口收费站保持适当的距离,以防止车辆因排队倒灌而造成的拥堵。对存在明显异常情况的重点地区,可采取封路限行措施。我们需要强化公路网络的监控和调度工作,完善省站三级调度、路警联动和区域协同公路的保通保畅机制,以便及时解决路网的阻断和拥堵问题,全力确保高速公路的“大动脉”能够畅通无阻。
(二)保障普通道路,尤其是农村道路的“微循环”保持流畅。各级政府要加强对农村公路网规划建设和管理维护工作的组织领导。我们需要最大限度地激发基层一线和广大民众的工作热情,及时识别并协调解决交通网络的堵塞问题,严格禁止未经许可的阻断或破坏普通公路,特别是农村地区的公路。要加强对疫情防控工作部署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和指导。我们必须对普通公路的防疫检查点进行规范,严格禁止在同一路段、同一方向上设置两个或更多的防疫检查点。要强化对重点路段、重要节点、易堵地段等进行巡查力度,及时消除安全隐患。我们需要主动与相关部门合作,扩充检查团队,改进检查的方法和流程,以提升检查的效率。对存在交通阻塞情况的路段或站点应进行快速处理,确保群众安全出行。与此同时,与公安机关合作,强化交通引导,以降低车辆的拥堵和缓行情况。要强化宣传引导,增强群众安全出行意识,营造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确保人民群众顺利度过春节。在省级物流保通保畅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指导下,我们需要全方位地调查普通公路的阻断情况以及“最后一公里”运输的障碍。与公安、农业农村、卫生健康等相关部门合作,我们需要提出有针对性的解决方案,并督促地方政府尽快采取行动,以确保普通公路,特别是农村公路的“微循环”能够畅通无阻。
为了确保运输的流畅性,我们需要对组织调度进行优化
(三)为农民提供有序返回家乡的服务。在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基础上,引导农民有序返乡返岗复工复产。我们需要与农业和农村部门合作,结合当地的农业生产总体布局和经营模式,深入分析农民返乡的特点,并及时了解他们返乡的需求。按照地方的统一规划,对于满足防疫总体标准的,可以通过“点对点”的包车方式将农民送回家乡,而管控区和封控区则可以选择闭环运行等方法进行运输,确保农民的出行是有序的。
(四)加强对运输组织的协同工作。一是落实好政策制度,确保运输安全。我们需要主动与农业和农村部门建立联系,确保及时掌握农机、农资以及农产品的运输需求,并竭尽全力确保运输的顺利进行。未开通使用拖拉机通行证的地方,应根据实际情况适时调整相关政策规定,并向社会公布,接受群众监督。对于已经启用了重点物资运输车辆通行证的区域,应将化肥、农药、种子等农业生产资料及其生产原料、农机和零配件纳入重点物资运输的保障范围,优先发放通行证,优先承运、优先装卸、优先查验、优先放行;在有条件的地方,可根据当地实际情况,选择部分运力资源充足或交通便利的道路作为专用通道,实行绿色通道制度。对于那些需要跨区域转运的农机及其配件,我们应当积极地帮助农机企业和服务提供者办理通行证,并通过“点对点”的方式提供作业服务。对于运输化肥和其他农业物资的船舶,我们应当优先采取引航、过闸、锚泊和靠泊等措施,以确保港口航道的顺畅运行。
(五)加大对关键物资运输的保障力度。在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前提下,对物流服务需求旺盛的地方,可通过适当提高收费标准来吸引更多货物集散转运。在疫情较为严重的区域,需要依赖附近的物流园区(如枢纽场站、快递园区)和高速公路服务区等,建立并启用物资中转调运站、接驳点或分拨场地,并实施闭环管理措施和通信行程卡“白名单”管理模式。对重点区域及进出口口岸,开展农产品产地溯源工作。为了确保涉及疫情地区的农业物资运输港口、航运和代理等工作人员的通勤需求得到满足,我们需要推进联防联控机制。农资集疏运运输车辆在进出港口时,应遵循“港区—公路通行段—目的地”的完整管理流程,实现“点对点”的运输模式。港口公司需要加强港口前线的工作人员配置,确保港口24小时不间断的运作,优先考虑化肥和其他关键农业物资的接卸,强化与货主和货代企业的合作关系,并督促他们尽速从港口撤离农业物资。
确保安全的手段
(六)强化组织的领导能力。各级政府要高度重视,建立以县级人民政府为主体的联防联控机制。在国务院和省级物流保通保畅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指导下,全面协调疫情防控与经济社会发展,把农资和农产品运输服务保障视为物流保通保畅工作的关键组成部分。我们需要紧密关注春季耕作的生产状况,强化统计数据的分析和形势的判断,确保各部门之间的紧密合作和整体调度,从而集结服务和保障的工作力量。
(七)加大宣传和服务的力度。在规定时限内答复或解答咨询诉求,做到有问必答,有需不需,切实减轻农民负担,提高工作效率。利用网站、社交媒体、行业协会组织等多个途径,公开相关的政策内容和业务处理方式。建立完善工作制度和督查督办机制,对落实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并反馈意见。在进行业务流程优化时,必须充分考虑到农业生产和农民的实际需求,以确保流程简洁、流程高效和办理便捷。通过12328交通运输服务监督热线等多种途径,我们能够及时掌握和了解当地的迫切需求、生产经营实体所面临的挑战以及公众所反映的主要问题,并在第一时间进行政策服务和技术支持,以最快的速度进行协调和解决。
(八)加大督导和指导的力度。要把保畅通作为今年交通工作重点之一来抓,强化组织领导,细化方案措施,严格实施奖惩机制。必须迅速将此通知的要求传达给所有基层的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和运输公司,以确保所有任务都能得到有效执行。同时,要结合当前春耕备播实际,及时向各级农业部门提出意见和建议,帮助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我们需要增强对工作的指导,并对所发现的问题进行及时的整改和督导。对于那些由于保通保畅工作不到位而严重妨碍春季农业生产的人,将严格追究其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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